发布于:2021.06.16
中南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细则
一、入馆须知
1.图书馆开馆时间:7:30-22:30。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校外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后入馆(特殊时期除外)。
3.遵守法律法规及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图书馆管理。
4.严禁携带电动车电池、易燃、易爆、高能耗及危险化学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包括洗手间、楼梯间、走廊等)吸烟、用火,严禁乱动消防设施,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充电设备时,应在充电完成或人员离开时,及时将充电设备从电源插座上拔出。
5.讲文明、有礼貌,衣着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馆;不得将食物带入馆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6.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将手机调至无外放音状态,馆内禁止喧哗。
7.爱护书刊及馆内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桌椅等馆内设施,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一经查实,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8.如需使用馆内座位,请通过中南大学图书馆主页、微信公众号或馆内座位预约机预约座位,不得抢占座位,共同维护好馆内秩序。
9.图书馆不负责保管个人财物,请读者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人走物走。为维护好馆内自习阅览环境,工作人员将对馆内个人滞留物品进行常态化清理。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工作人员将不定期清理。
二、证卡管理的有关规定
1.图书馆图书管理系统已实现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对接,读者所持有的校园卡即为本人读者证(借书卡)。
2.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违规使用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追究持卡人的责任。
3.其它参照校园卡管理规定执行。
三、图书外借规则
1.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入馆和借阅图书。
2.本科新生首次外借图书需在“入馆教育”系统完成培训后方可外借。
3.借书前请通过馆藏目录查询所借图书的入藏信息,记录馆藏地点及索书号等信息,以便快捷地找到图书。
4.持校园卡到大厅服务台或自助借书台办理外借手续,每位读者借阅图书上限为50本。
5.图书借阅期限为2个月,可以续借1次,续期2个月,可在图书馆主页进行网上续借,也可持本人校园卡到图书馆人工服务台或自助机办理续借手续。如过期不还,从过期当天起计算逾期使用费,每册每天0.1元,累计到还书之日止。
6.所借图书还期适逢寒暑节假日中,系统会将还书日期自动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如还期处于节假日前,则节假日会计算逾期使用费。
7.读者因到外地出差、实习等原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方可酌情减免逾期使用费。
8.所借图书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均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图书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一)遗失赔偿
1.遗失本馆图书,应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新书抵赔,并缴付新书加工手续费5元。
2.如无法以新书抵赔,可办理赔罚手续,赔罚款以原书价的倍数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1)读者遗失普通图书应按图书原价的4-20倍进行赔偿;
2)遗失多卷书刊之一,按原书刊全套价2-3倍赔偿;
3)遗失孤本图书(包括工具书)按书价的20-30倍赔偿;
4)具体赔偿倍数按遗失图书的年代和复本测算。
3.自遗失图书到期归还日起的20天(含)内不计逾期使用费,超过20天的仍按每册每天0.1元计算逾期使用费,累计到赔书完成之日止。
(二)污损书刊的处罚
1.一般图书每污损(包括划线、批注、涂改、影描、撕破、污渍等)1-5页罚款1-5元(可以擦除的,由污损者擦除复原后罚款减半)。
2.污损封面封底情节一般者,计入污损页数。污损较严重而必须重新装订修缮者,再加罚装订费。
3.污损、撕割书刊,按书刊价5-10倍赔偿,情节严重者,读者需作出书面检查,图书馆将通报有关单位。
4.污损或破坏条码,每条一律赔偿5元。
5.被污损的书刊经修补或赔偿处理后,仍归图书馆。如污损特别严重者,限时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赔偿,并交加工手续费5元,如赔偿同种书确有困难者,可按遗失图书的规定处理。
(三)偷窃书刊的处罚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私自夹带出馆,或破坏书刊的各种技术措施者,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2.凡偷窃书刊者,图书馆将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将视情况停止其借阅权限,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及学校保卫部门。所窃书刊若有损毁或没有追回,需按照书刊遗失赔偿标准顶格赔偿。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也作窃书论处:
1)盗用他人校园卡借书,将图书据为己有;
2)“调包”还书,以废换好,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借书和还书的作弊行为。
五、电子资源使用须知
读者使用电子资源时请遵守《中南大学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管理办法》,严禁以下行为:
1.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进行下载、打印、传输或复制授权资料。
2.对电子资源连续、系统、集中、批量进行下载、浏览、检索等操作,超出数据库商设定的合理使用范围。
3.对全文期刊/会议录数据库整卷/期批量下载;对事实数据库、电子图书整库下载;对文摘数据库特定范围(主题、时间段、文献类型等)的记录集中批量下载;对摘要、章节和目录的总和下载。
4.把存储于个人计算机的用于个人研究或学习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5.将所获得的文献批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商业牟利。
6.将个人网络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
7.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本校电子资源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