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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规章制度

发布于:2021.06.16

中南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细则

一、入馆须知

1.图书馆开馆时间:7:30-22:30。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校外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后入馆(特殊时期除外)。

3.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在馆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高温、高能耗及危险化学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包括洗手间、露台)吸烟、用火、乱动消防设施;墙上的插头随走随拔。

5.讲文明、礼貌,衣着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馆;不得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6.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室外或楼梯间。禁止在馆内喧哗,不得随意移动桌椅。

7.爱护书刊及一切公共设施,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本馆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8.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阅览座位,请自觉通过中南大学图书馆主页或微信公众号“座位预约/管理”系统预订座位,每位读者每次只能预约使用一个座位。

9.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工作人员将定期或不定期清理,物品遗失由读者自行负责。

10.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证卡管理的有关规定

1.图书馆图书管理系统已实现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对接,读者所持有的校园卡即为本人读者证(借书卡)。

2.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代借,违规使用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追究持卡人的责任。

3.其它参照校园卡管理规定执行。

三、图书外借规则

1.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入馆和借阅图书。

2.本科新生首次外借图书需完成“入馆教育”培训系统方可外借。

3.借书前请通过馆藏目录查询所借图书的入藏信息,记录馆藏地点及索书号等信息,以便快捷地选取图书。

4.持校园卡到大厅服务台或自助借书台办理外借手续,每位读者借阅图书上限为50本。

5.图书借阅期限为2个月,可以续借1次,续期2个月,可在图书馆主页进行网上续借,也可持本人校园卡到图书馆人工服务台或自助机办理续借手续。如过期不还,从过期当天起计算逾期使用费,每册每天0.1元,累计到还书之日止。

6.所借图书还期适逢寒暑节假日中,系统会将还书日期自动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如还期处于节假日前,则节假日会计算逾期使用费。

7.读者因到外地出差、实习等原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方可酌情减免逾期使用费。

8. 所借图书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均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图书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一)遗失赔偿

1.遗失本馆图书,应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新书抵赔,并缴付新书加工手续费5元。

2.如无法以新书抵赔,可办理赔罚手续,赔罚款以原书价的倍数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1)读者遗失普通图书应按图书原价的4—20倍进行赔偿;

2)遗失多卷书刊之一,按原书刊全套价2—3倍赔偿;

3)遗失孤本图书(包括工具书)按书价的20—30倍赔偿;

4)具体赔偿倍数按遗失图书的年代和复本测算。

3.自遗失图书到期归还日起的20天(含)内不计逾期使用费,超过20天的仍按每册每天0.1元计算逾期使用费,累计到赔书完成之日止。

(二)污损书刊的处罚

1.一般图书每污损(包括划线、批注、涂改、影描、撕破、污渍等)1-5页罚款1-5元(可以揩擦的,由污损者揩擦复原后罚款减半)。

2.污损封面封底情节一般者,计入污损页数。污损较严重而必须重新装订修缮者,再加收赔装订费。

3.污损、撕割书刊,按书刊价5--10倍赔偿,情节严重者,读者需作出书面检查,图书馆将通报有关单位。

4.污损或破坏条码,每条一律赔偿5元。

5.被污损的书刊经修补或赔偿处理后,仍归图书馆。如污损特别严重者,限时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赔偿,并交加工手续费5元,如赔偿同种书确有困难者,可按遗失图书的规定处理。

(三)偷窃书刊的处罚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私自夹带出馆,或破坏书刊的各种技术措施者,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2.凡偷窃书刊者,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将视情况停止其借阅权,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及学校保卫部门。所窃书刊若有损毁或没有追回,需按照书刊遗失赔偿标准顶格赔偿。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也作窃书论处:

1)盗用他人校园卡借书,将图书据为己有;

2)“调包”还书,以废换好,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借书和还书的作弊行为。

五、存包柜使用须知

为方便读者,图书馆各层书库和阅览室设有自助式存包柜。为维护公共利益及财物安全,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存包柜仅用于读者临时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不带锁的存包柜请读者自备锁锁好。图书馆免费提供存包柜,读者须自行保证物品安全,发生物品遗失、被盗等事件,本馆不负责任。

2.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3.禁止隔日占用存包柜,读者离开阅览室或书库时务必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工作人员将在闭馆后进行清理,如发生物品遗失损坏等,本馆概不负责。

六、研讨间使用须知

(一)研讨间使用守则(试行)

1. 室内装有监控,请注意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若因违反相关规则制度被拍摄取证的,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2. 研讨间仅提供本校师生学术研究和学习所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3. 如需使用研讨间,请登录“libyxj.csu.edu.cn”或者“中南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未预约者请勿入内。

4. 每个研讨间规定了最大使用人数,请按规定使用,勿超出限定人数范围使用,违反者扣50分/次。

5. 请爱护使用研讨间所有设施,规范使用设备、软件等,如发现学习研讨空间设备故障或有其他疑问,请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机器损坏或软件破坏须做相应赔偿,并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分。

6. 使用完毕请准时离开并关好电源门窗,违反者扣100分/次。

7. 请勿在研讨间饮食,保持环境整洁,违反者扣100分/次。

8. 研讨间509和510桌椅可自由拼装组合,使用完毕后请保持桌椅拼装的整齐,违反者扣100分/次。

9. 研讨间预约系统读者原始积分为300分,累计扣光积分后暂停使用研讨间一个月,情节严重的,随时停止其使用的权利。

(二)研讨间预约规则

1. 研讨间供小组学习讨论和交流,预约人数不少于3人。研讨间由组长进行预约;预约时需填写所有组员的学号。读者可提前预约5天之内(含预约当天)开放时间中的任意时段,预约时间长度不超过4小时,每日限1笔预约,预约生效(赴约)后,在使用时间结束前20分钟内,可以重新预约其它房间或当前正在使用的房间(如无其他读者预约)。

2. 预约成功后,组长将收到预约成功的邮件或短信通知。

3. 组长和组员应在约定时间到达研读间并刷卡签到。如因故无法赴约,组长需提前登录系统删除预约。

4. 超过预约时刻20分钟,组长及组员均未刷卡签到,则该项预约自动取消,同时组长被记违约1次。

5. 若未超出预约时间20分钟但刷卡总人数少于预约人数,则讨论间可以继续使用,组长被记违约1次。

6. 系统自动合并读者在所有校区空间预约产生的违约计数。违约累计达3次,系统将暂停读者30天的预约权限(已建立的预约可继续执行)。

7. 预约使用结束后,请读者带好个人物品准时离开,关好门窗电源等。超过预约时间10分钟仍然未离开,或者离开未关好门窗的,组长和成员均被记违约1次。

8. 研讨空间509和510桌椅可自由拼装组合,使用完毕后请保持桌椅拼装的整齐,若桌椅被零散乱放,组长和成员均被记违约1次。

9. 室内有人数限定的活动预约成功后,超过预约时刻20分钟未刷卡签到,则该项预约自动取消,同时被记违约1次。

10. 室内装有监控,请注意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若因违反相关规则制度被拍摄取证的,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七、自习室/区管理办法

1.为维护读者的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物品抢占自习座位,请自觉通过中南大学图书馆主页或微信公众号“座位预约/管理”系统预订座位,每位读者每次只能预约使用一个座位;

2.自觉保持自习室/区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在自习室/区内用餐或吃零食;

3.保持自习室/区的秩序,爱护自习室设施;自习室/区内不得大声交谈、使用手机;不得随意移动桌椅;

4.公共区域须自行保管个人物品,如发生遗失,责任自负;

5.禁止占座,禁止在图书馆隔夜存放私人物品和个人书籍,工作人员将不定期进行物品清理,物品遗失损坏责任自负;

、座位预约规则

1. 座位管理系统具备预约、签离等功能,涵盖的范围为新校区图书馆阅览区、铁道校区图书馆自修室、医学分馆自修室的座位,座位开放使用时间以各校区馆规定为准;

2. 读者预约当日或次日的座位,预约成功后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至当日座位关闭时间;登录方式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

3. 预约当日座位的读者预约成功后不能再取消,并在30分钟内刷卡进入图书馆签到;

4. 预约次日座位的读者,需在次日早上8:30前刷卡进入图书馆签到;

5. 预约后未签到的读者将被记录违规1次,未签到违规满3次,将被暂停选座位权利7天;

6. 如需取消次日的预约,需在次日7:30前取消预约,具体操作:点击我的中心--我的预约--取消预约;

7. 读者如需离开图书馆,如无需保留座位:①、在预约机上刷卡选择“签离”释放座位;②、在手机微信图书馆公众号里的座位管理系统点击“临时离开、签离”来扫二维码,选择“签离”释放座位。未做签离操作的读者,系统将在闭馆后或该读者再次刷门禁进入时记“未签离”违规1次。未签离违规满3次,将被暂停选座位权利7天;

8. 临时离开方式:①、出馆前在预约机上刷卡并选择“临时离开”;②、在手机微信图书馆公众号里的座位管理系统点击“临时离开、签离”来扫二维码。选择“临时离开”座位保留30分钟;

9. 已选择“临时离开”的读者返回座位时,须签到即可继续使用原座位,签到方法有两种:①、从通道机刷卡入馆,②、未出馆读者在预约机上刷卡签到;30分钟内未返回签到,系统将自动释放座位以供他人选用,并记录“临时离开未归”违规1次,临时离开未归违规满3次,将被暂停选位权利7天;

10. 读者须维护室内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占座,不得随意移动桌椅。工作人员有权清理占座物品,遗失损坏由占座者自行负责。

九、电子资源使用须知(试行)

读者使用电子资源时请遵守《中南大学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管理办法》,严禁以下行为:

1. 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进行下载、打印、传输或复制授权资料。

2. 对电子资源连续、系统、集中、批量进行下载、浏览、检索等操作,超出数据库商设定的合理使用范围。

3. 对全文期刊/会议录数据库整卷/期批量下载;对事实数据库、电子图书整库下载;对文摘数据库特定范围(主题、时间段、文献类型等)的记录集中批量下载;对摘要、章节和目录的总和下载。

4. 把存储于个人计算机的用于个人研究或学习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5. 将所获得的文献批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商业牟利。

6. 将个人网络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

7. 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本校电子资源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十、校外读者

为促进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我馆丰富的馆藏资源,为校外读者服务。我馆为校外读者提供一定范围的借阅服务,具体规定如下: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的读者可以通过“三校通用借书证”根据规定在三校内进行图书资源的借阅;高校读者可通过所在高校图书馆利用文献传递获得我馆的图书、期刊等文献资源;校外读者如需临时查阅资料,可持本人身份证,在我馆前台办理当天临时阅览手续后入馆阅览,但不提供外借服务;校外人员若需来馆参观,须事先与馆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在安排的时间内到馆参观。

十一、图书馆读者服务区严禁吸烟的规定

为了确保广大读者的人身安全与图书馆的财产安全,维护图书馆健康舒适的读书环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的规定,图书馆内读者区及所有公共通道等公共区域严禁吸烟,违反者将作相应处罚:

首先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院系;对多次违反图书馆相关规定且屡教不改的,将情况通报其所在院系与学生工作处,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请大家严格遵守,互相监督。

十二、图书馆文明公约

1. 要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2. 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3. 要举止文明;不在馆内争吵、打闹。

4. 要保持安静;不在阅览室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5. 要珍惜时间;不在阅览室内占座位、闲聊、睡觉。

6. 要爱护公物;不污损建筑设施、毁坏书刊资料。

7. 要遵纪守法;不做违反馆章馆规之事。

十三、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通用读者证管理细则

为了扩大我校读者利用文献信息资源的范围,中南大学图书馆和湖南大学图书馆、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开通了首期三校通用读者证200张,为了确保三校通用读者证的长期规范使用,特制定本细则:

1. 本校读者可凭有借书权限的校园卡到各校区图书馆流通阅览部办公室借用湖南大学图书馆、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以下简称两馆)通用读者证;

2. 每人每次只限借用两馆通用读者证中的1张,通用读者证的借阅期限为32天,过期按每天0.5元收取过期罚款;

3. 每张通用读者证每次可借图书2册,所借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过期按图书所在馆的规定收取图书过期罚款;

4. 读者使用通用读者证借、还图书均需自己到图书所在馆办理;

5. 使用通用读者证到书刊所属馆(湖南大学图书馆、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阅览、借、还书刊,须遵守该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本管理细则;

6. 使用通用读者证所借图书出现丢失损坏现象,由借证人负责;

7. 通用读者证仅限借用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转借情况,发证单位有权收回通用读者证并追究借证人的责任;

8. 通用读者证不提供续借和预约服务;

9. 如所借通用读者证遗失,读者应立即向通用读者证所发学校图书馆和本校图书馆流通阅览部挂失,在挂失手续办好之前造成的损失由借证人按图书所在馆的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借证人还需承担补办通用读者证的费用。

10. 两馆通用读者证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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