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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于:2021.09.08

第一条为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规范电子资源使用行为,信守中南大学图书馆与各个电子资源出版商签订的使用协议,保障中南大学授权用户和电子资源出版商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南大学的授权用户包括本校教职员工、全日制学生、博士后、外国留学生、进修教师、访问学者,以及学校和院系聘用的兼职人员等(以下简称“授权用户”)。

第三条中南大学图书馆电子资源是指国内外出版商发行的、由中南大学图书馆购买使用权或被赋予试用权的网络正式出版物(包括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源等);以及本校自建或参建的供授权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以下简称“电子资源”)。

第四条中南大学授权用户应合理使用电子资源,电子资源的合理使用是指:

(1)授权用户出于个人使用、研究和学习目的,以正常速度对电子资源进行检索、浏览、打印、下载及少量存档文章内容、检索结果和其他资料等使用行为;

(2)授权用户对单篇文章的复制和传送仅限于授权用户和某些个人之间的非系统性的个人信息交流;

(3)授权用户对内容的简短引用,指明引文出处。

第五条以下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是侵犯网络数据库商知识产权的行为,会导致学校收到出版商警告,部分IP访问中断,甚至整个电子资源访问被终止,应严格禁止。

(1)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进行下载、打印、传输或复制授权资料;

(2)对电子资源连续、系统、集中、批量进行下载、浏览、检索等操作,超出数据库商设定的合理使用范围;

(3)对全文期刊/会议录数据库整卷/期批量下载;对事实数据库、电子图书整库下载;对文摘数据库特定范围(主题、时间段、文献类型等)的记录集中批量下载;对摘要、章节和目录的总和下载;

(4)把存储于个人计算机的用于个人研究或学习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5)将所获得的文献批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商业牟利;

(6)将个人网络账号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本校电子资源;

(7)有意将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在相关人员中散发、或通过公共途径公布;

(8)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本校电子资源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9)对数据库内容或软件进行破解,提供公共或商业服务等黑客行为;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违反上述规定的违规行为,一经图书馆查实,将做出以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领导,责成违规当事人单位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与教育;

(2)违规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

(3)网上通报被封IP地址所有者姓名、工作单位及处理结果;

(4)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5)冻结校园网网络账号两个月;

(6)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给电子资源出版商,以解除访问封锁;

(7)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8)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由违规者承担。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八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以上公告,解释权属于中南大学图书馆。

中南大学图书馆

2021-09-06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请向图书馆举报。

Tel: 88876717 Email:f-lib@c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