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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使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1-09-04 作者: 点击次数:

一、总则

1.为规范办公室日常管理,营造良好办公氛围,制定此条例;

2.办公室使用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监督;

3.学管会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此规章制度,违者将予以相应处罚。

二、细则

1.办公室仅供学管会成员使用。办公室开放时间为开放时段的8:00-22:00(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办公室(会议、活动除外,若因会议、活动需借用办公室的,应当事先知会办公室部长团并填写好《办公室使用登记表》);

2.使用结束后,应确保办公室门窗关闭,空调关闭,桌椅归位,正门上锁,总电闸关闭,使用期间室内不得无人;

3.办公室钥匙由专人保管,数量固定,任何人不得私配钥匙,违者没收私配钥匙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借用办公室钥匙需登记,于保卫处借用的办公室钥匙需及时归还,不得占为己有;

4.办公室内禁止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档,室内勿拨打接听手机办公室内禁止吸烟、用火;如遇紧急情况,听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疏导和安排。

5.使用者应保持办公室卫生,不得将垃圾扔到窗户外,每次使用完毕需进行卫生检查;

6.办公室内部为会议桌,签到桌、办公桌,使用者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亦不得随意搬动办公室桌椅;

7.维护办公室内秩序,非部长团、主席团成员不得抢占自习座位应看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图书馆或离开办公室时应将个人物品携带出办公室;

8.个人保管好随身物品,因保管不当面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本人负责;

9.爱护办公室公物,损坏,丢失照价赔偿,严禁私自拿走任意物品;

10.借用办公室应提前与办公室部长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无正当理由不得强行占用;

以上内容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望学管会各成员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所有解释权归学管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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