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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图书馆关于电子文献著作权(版权)的公告

发布于:2017.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法律,为了维护中南大学的声誉,保护电子文献著作权,同时也为了保证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对本馆在校园网发布的电子文献申明如下:
     1.本馆购置的电子文献(包含电子图书、期刊单篇、专利文献、会议文献、音视频作品等),其著作权为合法著作权人及其相关的出版责任机构所有。本馆自行建设的电子文献数据库(包含学位论文数据库、专家学者数据库、有色金属文摘数据库、图书书目数据库等),其著作权为作者和中南大学所有。
     2.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获取本馆电子文献时和获取本馆电子文献后,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尊重原创作者的劳动,遵守图书馆的规定,不得侵犯所获取电子文献的著作权及其著作权人的相关民事权利。
     3.本馆对于合法用户获取电子文献的方式规定如下:
     ⑴ 使用正常方式获取电子文献。
     ⑵ 不得使用软件工具批量下载电子文献。
     ⑶ 不得采取任何技术手段向校园外IP提供电子文献服务。
     ⑷ 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文献。
     ⑸ 校内单位出于特殊原因,需要设置代理服务器,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图书馆馆长审批。
     4.本馆对于合法用户已经获取的电子文献使用方式规定如下:
     ⑴ 本馆提供的电子文献主要用于校内的教学、科研和文化生活。
     ⑵ 不得任意将获得的电子文献以任何介质形式复制并进行传播。
     ⑶ 不得任意将所获得的电子文献以任何介质形式提供给校外人员。
     ⑷ 禁止以赢利为目的使用获取的文献。
     5.违反规定的后果:
     ⑴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一般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处理(处理办法另行规定)。
     ⑵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学校名誉的单位和个人,由学校通知所在单位领导,在全校范围通报批评,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处理办法另行规定)。
     ⑶ 对于违反规定,引起法律诉讼者,后果由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以上公告,解释权属于中南大学图书馆。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请向图书馆举报。  Tel: 88876717  Email:f-lib@csu.edu.cn